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宗旨在于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热心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担负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专业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攻读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并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止,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名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和照相。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
2、文化课初试日期:2006年1月14日,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文化课考试科目:1月14日上午:政治理论(满分100分),1月14日下午: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生到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4、专业基础课初试日期:2006年1月19日至1月20日。
5、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余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6、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另外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复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后到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院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按照规定的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统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八、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九、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通知〉》办理。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他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二、考生须知
1、2006年,我院拟招收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20人。
2、国家计划外研究生招生人数待上级有关部门下达后再定。
3、音乐学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各研究方向、戏剧戏曲学专业表演与表演教学研究方向,不接受非专业考生报考,戏剧史论各研究方向原则上仅限戏剧影视文学及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世界动画史专业接受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考生报考。
4、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计划内定向研究生,须由定向单位向我院交纳定向培养费每生每年15000元。国家计划外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每生每年须交纳培养费15000元。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须交纳教材费400元(毕业时多退少补),入学手续费200元。
5、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附:
1、吉林艺术学院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2、初试参考书目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