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作者:上海音乐学院 来源:上海音乐学院 点击:1335 时间:2005-09-28 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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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音乐研究、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及高等音乐院校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方向及导师 详见附录一
三、学习年限 三年
四、招生规模及学科预分名额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预计招收90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最后决定各学科专业的计划内、外招生额度的分配。预分名额详见附录一。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⑵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我院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专业要求的人员; d.已在非音乐类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⑶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⑴符合报考条件1中第⑴、⑶、⑷各项要求; ⑵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硕士生,可参照统考考生同样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不设政治理论课)。
六、报名 所有考生均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8:00—23:00,报名网址www.chinayz.com.cn,考生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 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之前,须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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